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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土地测绘工作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报材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 项目立项文件:审批类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项目提供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备案类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4、 项目选址文件及附图:一般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备案类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储备项目提供用地规划意见或用地规划条件

5、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6、 预测绘成果

7、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8、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9、 其他相关资料:申请重新预审的需提供原预审意见;

 

勘测定界测绘:

1、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系指对采用征用、划拨、使用等方式提供用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实地划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线、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以供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测绘技术工作。

2、 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资料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统计的依据;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上报前,需经当地地籍管理业务机构对有关内容进行复核,确保项目用地界址点与相邻宗地的地籍资料相协调,并使用地范围、界址、地类面积等能满足变更调查的需要;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地籍管理业务机构依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的图件、数据资料及时做好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年度统计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3、 为了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项目用地的依法报批,实行用地审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项目承担单位需按《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

4、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测绘应完成现状测绘、有关调查(权属、地类、土地等级等)、实地放样、界址测量、面积计算、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成果汇编装订等,具体思路如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测绘作业过程:

1)根据甲方委托收集整理资料(由用地单位搜集辖区内用地管理图、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权属界线图、地形图、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搜集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或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签订合同、下载数据、备案。

2)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根据收集的控制点成果资,了解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完好情况和现场的通视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勘测技术方案)

(3) 实地现状测绘(包括实地界桩测定、地形测绘等,地形测至用地范围外30-50米内)

4)权属调查及确认(用地范围线内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同时对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调查核实;用地单位盖章确认)

5)勘测定界(内业计算、编绘勘测定界图、权属确认图、土地分类图、面积量算、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作业单位盖章)

(6) 数据检查(电子和纸质成果)

(7) 装订、提交成果资料到市局检查入库

8)最终成果提交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宗地测绘:

宗地测绘应完成现状测绘、实地放样、界址测量、面积计算、宗地图、宗地成果汇编装订等,具体思路如下:

1、 根据甲方委托收集资料、签订合同、下载数据、备案

2、 实地踏勘(权属界线、地类、地形地貌、四至)

3、 实地现状测绘(解析界址点坐标、地形等,施测范围为宗地范围外30-50米内)

4、 权属调查及确认(根据已有的权属资料以及现状的用地范围核查、确定本宗地的土地用途,填写界址确认表、本宗地用地单位及相邻用地单位盖章确认)

5、 地籍号是否更新(权属调查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权调人员意见,决定是否下载地籍号,若需要更新地籍号,由权调人员在项目地籍号申请表上签字,市局信息中心下载地籍号)

6、 内业成果(面积量算、宗地草图、宗地图、界址确认表等;作业单位盖章)

7、 数据检查(电子和纸质成果)

8、 装订、提交成果资料到市局检查入库

9、 最终成果提交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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